问题 | 保证人互相追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指出,若保证人按照其与债权人之间保证合同约定内容承担了相应的保证义务,且其已实际履行完毕这一部分义务时,则该保证人有权在其负担的保证责任额度内,依法向债务人方进行追索。在这种情况下,该保证人享有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方所享有的同样权益,然而需注意的是不可对债权人自身的合法利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