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涉及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洗钱罪之认定,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较为复杂,它不仅直接侵害了金融秩序的稳定,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带来冲击,进一步损害到国家对正常金融管理活动以及外汇管理相关法规的有效执行; (2)本罪在实际情况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五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可能会为犯罪分子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已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分子使用; 其次,行为人可能会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这其中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涵盖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为现金等多种情形,此外,还包括将某种现金(例如人民币)转换为另一种现金(例如美元),将某一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另一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再次,行为人可能会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进行转移; 第四,行为人可能会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最后,行为人可能会采取其他各种手段来掩盖、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将犯罪所得投入某个行业中,或者利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 (3)本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各类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且期望这种结果能够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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