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银行的钱人死了需要子女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贷款人逝世后,其所背负的贷款债务是可以进行相应变更以由其资产继承人承担偿还责任的。
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在贷款人离世后,其所剩债务原则上将由遗产继承人负责承担,具体而言: 首先,若为个人性质的贷款,且贷款人身亡时名下并无任何遗产,或者继承财产的被继承人选择自愿放弃偿还责任,那么这笔贷款就不需要再次偿还。 其次,假设贷款的实际用途明确表明是用作家庭日常开支,那么这就相当于已列入夫妻双方共有的债务,其配偶也因此拥有了偿还义务。 最后,如果有家属愿意继续负责偿还贷款的话,那他们通常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前往所在地区的公安分局开具死亡证明;其次,携带证明文件至公证机关申办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最后,携带公证书及其他所需资料赴该银行办理贷款人更换手续。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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