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一方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依法作为担保之物实施担保行为。
然而,此种情形须遵循特定的法定条件及程序才能予以实现。 依据我国现行法所确立的原则,对于物权所有者而言,他们有权利依法设定担保物权,并应知会出质人开立担保合同书。 只要此份合同书的表述纯真透明,内容无疑违反了任何现行法律法规,并且签署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皆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样的合同即可按照法定程序生效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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