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保护请求怎么申请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产权益的保护问题时,申请人必须提交详尽的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经过法院的审理与裁定之后,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提供可靠的担保,以确保其申请保全的合法性以及担保能力的充分性。 一旦成功提供担保,法院便可依法执行保全措施。 在提交诉讼保全申请方面,当事人通常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书。 但是若存在特殊状况,例如当书写确实存在困难时,申请人也可选择用口头方式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将其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并要求申请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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