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函能否对未来的债权担保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出具担保函是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未来的债权出具担保函。
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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