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怎样?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车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买车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 2、未交付买车定金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约,而未交付订金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3、买车定金的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大多只能适用在有名合同中。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的特征: 1、定金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于定金合同。 2、定金是典型的债的担保形式。 3、定金担保是一种双方当事人担保。 4、定金的支付须在合同履行前进行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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