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一万元有可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医保卡个人账户内资金耗尽之后,将需要由个人自行承担费用。而当个人负责的部分累计超出国家设定的标准范围之后,对于超额部分的医疗费用,依据医院性质的不同,个人需要按照特定的比例进行承担,剩下的部分则由统筹基金负责支付。在位于市区的参加医保的人员前往市区医保定点医院进行门诊或者住院治疗,又或者前往特殊病种指定的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病种治疗的时候,他们应当自觉地出示自己的医保凭证和病历本,并使用医保卡来进行结账。当参保者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责任的部分,将由个人以现金形式支付;而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则由定点医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账处理,然后再与市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医保卡,是一种具备芯片功能的卡片,主要用于在就医或药店消费过程中的身份验证以及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医保病历,作为病历的一种类型,它可以在同一个城市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通用,用于记录医保就医的详细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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