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缴纳的医保部分怎么使用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公司所缴纳之医保款项,其用途着重于应付参保人在医院就诊期间产生之住院医疗与特定门诊重大疾病费用。
当个体在医院进行费用结算之际,只需出具医保卡便可实现所需支付。 依据现行法例明文规定,医疗社会保险系以国家和社会中一套既定之立法规章为后盾,旨在为社会成员在患病之时提供基本且必要的医疗需求保障。 凡是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紧急抢救等情境下产生的医疗费用,皆会依照国家律法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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