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其一,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必须存在违法诊疗行为。 这就好比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既定的诊疗规范,像是误诊这类情况,原本应该准确判断病情却出现了错误,这就是违法诊疗行为的一种表现。 其二,患者遭受了损害后果。 这种损害后果既包括身体上的明显损伤,比如骨折、器官受损等,也涵盖了精神方面的损害,像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焦虑、抑郁等可量化或可感知的不利情况。 其三,违法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患者所遭受的损害是由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 就像在一次手术中,医生因操作不当,使得患者术后出现了感染,而这个感染与手术操作不当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因果联系。 其四,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通常是以医疗机构没有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适应的诊疗义务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当这四个要件同时满足时,医疗机构才需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比如,某位医生在进行手术时,由于疏忽大意导致了患者的不良后果,且符合上述所有构成要件,那么就应当由该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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