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以下方面:在诊疗护理工作过程中,医务人员若严重不负责任,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比如擅离职守,将正在接受诊疗的患者独自留在那里,不管不顾; 或是对那些处于危急状况的患者,找各种借口推诿,就是不肯去救治; 又或者不及时对患者进行有效的医治等这些情形,都属于“严重不负责任”。 并且,这种不负责任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程度,要么是造成就诊人死亡,要么是让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这里所说的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通常是指致使患者出现严重残疾,像肢体残缺、五官严重受损等; 或者是导致器官组织受到损伤,进而使该器官或组织的严重功能出现障碍,比如肾脏功能衰竭、心脏功能减弱等。 倘若仅仅只是造成了一般的医疗差错,比如开错药但未对患者造成实质性伤害,或者只是给患者带来了轻微的损害,像轻微的皮肤擦伤等,通常是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 总之,只有当医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健康损害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这种损害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才会被予以刑事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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