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者有权要求封存治疗现场的实物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可能由于输液、输血、注射以及相关药物使用所引发的不良反应事件,医患双方面应该相互协作,确保能够一同对特定场所的实际物品进行密封保存与开启,而在此过程中,所封存的所有现场实物均应由医疗机构妥善保管。
在必要经过检测认定的情况下,双方必须共同选定制订依法具有检验资质的检查机构来进行相关检测工作,若在此方面出现双方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况,则应交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派指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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