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不立案的案件能向法院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条件下,即使警方未予立案的案件亦可提交至法院进行审理。
具体而言,倘若案件属于应由受害人自行发起起诉的自诉案件类别,如涉及到诸如侮辱行为、诽谤行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虐待行为以及侵占行为等,且受害者能提供确凿证据来支持其主张,那么便具备了直接将争议提交至法院进行审判的权利。 然而,若是该类案情并不符合自诉案件的范畴,须倚赖于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或采取其他合法手段以促使警方对案件予以立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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