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点击量超过500够立案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从点击量超过500这一数据,是不能确凿地判定是否可以立案的。
这其中关键取决于具体所涉及的案件类型。 就拿诽谤等侵犯名誉权这类案件来说,点击量只是用来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的一个方面,但绝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除了点击量,还得综合考量内容的恶劣程度,比如那些言辞是否极其恶毒、恶意满满,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的损害后果究竟有多严重等情况。 倘若只是点击量高,但内容本身并非特别恶劣,可能就不足以构成立案的条件。 再看传播淫秽物品类案件,同样不能仅仅依据点击量来判断。 还需要结合传播的范围,是在小范围内传播还是广泛传播; 以及淫秽物品的性质,是普通的低俗内容还是极其淫秽、不堪入目的物品等多种因素。 只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才能较为准确地判断是否达到了立案追诉的标准。 所以,绝不能单纯地因为点击量超过500就认定够立案,而需要全面、细致地进行考量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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