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骚扰构成违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网络骚扰常常被视为一种非法行为。
这里所说的“网络骚扰”,泛指通过互联网这一工具,对他人进行频繁且无礼至极、甚至带有敌意的干扰与威胁,从而使受害人在精神层面遭受困扰及身心的创伤。 从法律的角度审视,这类行径显然已经严重侵犯到了受害人的人格权利,例如名誉权以及隐私权等多个方面。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的明确规定:每位民事主体均拥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来损害他人的名誉权。 对于那些实施网络骚扰的人来说,他们的侮辱、诽谤等行为很有可能会导致受害人的名誉受到损害,因此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