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程度的骚扰会刑事拘留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明确规定,屡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甚至是其他类型的不良信息,从而对他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处以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或是罚款五百元以下;
若情节较为恶劣者,处以五日至十日之间的行政拘留,同时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倘若骚扰行为已经达到“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严重程度,那么便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 至于具体的拘留期限以及罚款金额,则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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