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次才能构成诽谤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明文规定,我们可以得知,诽谤罪得以成立,必须要满足如下的几个基本标准:首先,实施诽谤行为的主体需要使用暴力或者其他不当手段,对受害者进行公开的侮辱,或者故意编造虚假的事实,进行恶意的诋毁和中伤;
其次,这种诽谤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性。 关于"几次"的诽谤才足以构成犯罪,这部法律并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的说明,而是把判定的标准放在了"情节严重"这一层面上。 因此,是否构成诽谤罪,不仅仅是看其发生的次数,更重要的是要全面地考虑到行为的性质、方式、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多方面的因素。 假如多次的诽谤行为给受害者的名誉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并且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与恶劣影响,那么这种情况将会被定义为"情节严重",进而可能构成诽谤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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