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喊别人老婆是不是猥亵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某人称另一人为“妻子”时,这并不足以构成猥亵罪。因为猥亵罪所指的是对他人身体进行不当接触或是具有性的意图的行为。单凭言语上的行为,除非其性质极其恶劣且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心理困扰,否则一般情况下都无法被判定为猥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也有可能涉及到侮辱、诽谤甚至侵犯名誉权等问题,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条款来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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