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谓诽谤罪包含些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行为方式上,必须具备捏造事实的过程,换言之,诽谤他人所涉及的内容需为完全虚构的。倘若散播的并非毫无根据的假象,而是客观存在的事件,纵然这一事件可能会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产生不利影响,但仍不符合诽谤罪的宗旨。
(2)在行为结果上,必须存在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且这些事实足以贬低他人的声誉。这里所说的散布,是指向公众公开传播信息。传播的方式既可以是口头表达,也可以借助图像、报纸、微信、QQ等媒介进行。而所谓的“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有足够的可能性去贬低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或者实际上已经对受害者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若仅仅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没有可能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任何损害,那么便不能构成诽谤罪。 (3)在行为对象上,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个体进行的,但并不需要明确指出被害者的姓名,只要能够从诽谤的内容中推断出被害者的身份,即可构成诽谤罪。 (4)在行为程度上,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引发恶劣社会反响;诽谤他人致使其精神失常甚至导致被害人自杀等极端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