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诬陷诽谤起诉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诉告受到了诋毁和讹传时,进行法律维权的条件如下:
首先,必须存在捏造事实的行径,也就是说,作为诋毁他人依据的内容必须全部为虚构不实之言。 倘若所散播之言并无毫无根据地编造,反倒是真实情况的阐述,那么即便这番言论对他人的人格也仍旧不能成立本罪;其次,必须存在散布及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传播”,即是以公开形式将相关信息广泛传播于社会大众之中。 具体的传播方式大致可分为口头传播以及书面文字传播两类形式,例如大字报、小字报、图文符号、报纸报道、书信往来等形式均可进行传播;此外,诋毁他人必须是指向特定之人,而无需直接点明其姓名。 只要知晓受害人为谁,便足以构成诋毁之道义; 最后,捏造事实以此来诽谤他人的行径,必须在情节上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本罪。 其中重要的表现包括多次捏造事实来进行诽谤;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尊严与声望带来显著伤害;捏造事实对于他人产生不良影向;以及以此为由导致受害人出现精神困境或者甚至引发致死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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