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虚假宣传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产品质量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构成虚假广告宣传,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从行为主体角度出发进行确认,需要明确被控告方和指控方之间有无市场竞争关系。 其次,关注侵权行为人所抱有的主观意图,即分辨他是否具有故意的恶意。 第三点,体现为行为方式的部分,也就是,你必须确定侵权方你在发布信息或者做宣传时,是否包含了不实陈述。 哪怕他们声称使用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无误的,但如果他们的陈述形式与真实情况相去甚远,以至于有引发公众误解、导致人们作出不当决策的可能,那么这种有意混淆事实的行为就是虚假宣传行为。 最后,我们要看这些形式的广告或者公然以虚假信息进行宣传,是否已经实质性地侵害了消费者和竞争者的合法利益,是否已达到了足以助长侵权人的市场竞争地位提升的程度,进一步妨碍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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