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上有沙子骑车摔倒住院谁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道路上存在沙子,进而使得骑车人摔倒并住院,那么道路的管理者,像市政部门这类的,很有可能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它们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况,所有的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属于公共设施的范畴,管理者负有保障道路安全,确保道路上没有障碍物等义务。 倘若管理者没有履行好这一义务,致使骑车人因为道路上的沙子而摔倒受伤,那么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骑车人自身也同样需要留意道路安全。 如果是因为自身超速等原因而导致摔倒的话,那么骑车人自身也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比如说,骑车人在明知道路上有沙子的情况下,还超速行驶,这种情况下,骑车人自身就不能将全部责任都推给道路管理者,而自身也需要对摔倒事件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综合判断各方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骑车时,在某条道路上因道路上有沙子而摔倒并住院。该道路由市政部门管理。小朱认为市政部门未保障道路安全有沙子存在,应担责。市政部门称小朱可能是超速等自身原因摔倒。双方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道路管理者对道路安全有保障义务,若因其管理不善致骑车人因道路上沙子摔倒,管理者不能证明无过错则应担侵权责任。 2、骑车人自身有注意道路安全的义务,如果小朱是超速等自身原因导致摔倒,不能将全部责任归咎于道路管理者,要综合判断双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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