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遗忘物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所涉及的“遗忘物”之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类状况:
首先,当某件物品彻底离开了它原本应处于的所有者掌控范围内,并且该所有者在内心深处对其失去了记忆; 其次,即便所有者清楚地知晓该物品曾遗失的地点,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时间、空间等因素导致他们无法有效地重新掌控该物体; 最后,若该物品被放置在非常明显且与所有者日常活动范围相脱节的地方,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遗忘物。 综合来看,要判断某个物体是否符合法律定义上的“遗忘物”,其核心关键就在于该物品所有者在主观意识层面是否确实已经丧失了对这一物品的管控以及记忆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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