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博士工作站建立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即将开展的博士工作站申报,以下为必要的条件如下:
首先,该组织必须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并取得良好经营管理业绩与社会公益贡献的独立单位; 其次,其需要有足够的实力来确保在站博士能够获得充足且必要的科研支持以及舒适的生活环境; 再者,申报方需建立完善多样的博士工作站运营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的工作机制,其中包括明确的管理机构设置、专业的工作人员配备、稳定的资金来源以及充足的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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