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称权有什么内容 |
分类 | 损害赔偿-其他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名称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名称决定权”。 这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 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 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 (三)“名称变更权”。 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名称转让权”。 这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 名称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