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的意外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和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幼儿园意外事故责任承担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通常情况下,若幼儿园能够证实已经充分履行了对学生的教育以及管理的相关职责,那么可能不会被判定为须承担责任之对象。 然而,倘若意外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幼儿园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教师的监管疏忽等因素所致,则幼儿园必须担负起相应的责任。 关于由第三方引发的意外事故,该方将承担主要责任,而幼儿园仅需在其未完全履行管理职责的范畴内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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