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如何确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成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义务上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指的便是其父母。
然而,部分家长却倾向于将学校视为学生在在校期间的主要监护人,然而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定,学校对于学生所担负的主要职责在于教育、管理以及维护未成年学生的权益,故而,从法律层面而言,学校并非未成年学生的正式法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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