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举报学校的不当行为 |
分类 | 损害赔偿-学校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就是教育局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教育局举报。一般的县一级的教育局设有督导室、教育科,负责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有关学校的、学生的、教师的问题都可以向督导室或教育科投诉;如果不是很明确的问题,向教育局办公室投诉,办公室会把相应的问题交给责任部门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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