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犯罪的主体应该为普通个体,年满十六周岁即有可能构成该罪名,并且并不需要特权或特殊地位;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蓄意为之,而非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过失; 再次,犯罪客体主要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权益进行侵害; 最后,其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直接在生产制作的食品中添加具有毒性或者疑似毒性的非食品原材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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