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上面没有标少量饮酒有害健康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酒类产品而言,其包装瓶身上未能清晰地标示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字样,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即产品必须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其次,对于销售商而言,如果他们明明知晓所售卖的食品并不符合上述食品安全标准,那么消费者有权向销售方要求支付相当于商品价款十倍之多的赔偿金额(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假一赔十”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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