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保险理赔律师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若争议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关系,相关诉讼费用可依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2,000元至30,000元之间。
然而,此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根据实际情况,若收费额低于2,000元,则按照2,000元收取。 (二)若争议涉及到财产权益关系,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额的不同,采用以下费率进行分段累计收费: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包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包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包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包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同样,此收费标准也允许上下浮动20%,但累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仍需按照2,000元收取。 (三)对于计时收费,其具体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不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商定计时收费的具体标准及结算方式。 同时,计时收费亦允许上下浮动20%。 (四)如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形,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若案件被发回重审,且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处理该案,则其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84.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则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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