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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KTV买酒付过钱又来找我要酒钱怎么处理?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商家开展各项商品或服务交易活动中,其必须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进行明确标注,且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来迫使消费者接受未标明价格的商品或服务。如此看来,若ktv包间允许自带酒水并额外收取服务费用,但这一点并没有预先向消费者作出明确说明的话,很有可能就会被视为违反了价格法规。
因此,消费者在涉足此类场所消费之前,必须充分了解店方所制定的价格政策以及可能存在的额外收费事宜;如果发现商家有类似的行为,那么消费者应当在付款前得到充分、清晰的告知。如您对此类现象心存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是相关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全面、深入地理解有关问题及其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规定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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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