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违规添加怎么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项许可便擅自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依据各相关主管部门所拥有的职责与权限,对该类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第一种情况,没收违反规定所获取的净收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来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及原材料等物件; 在第二种情况中,尽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实际货值金额不大(低于一万元),但是仍需处以不低于人民币二千元,但最高不得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而在第三种情况下,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达到或超出一万元这个标准,将会面临的是更为严重的惩罚,即罚款的额度要在货值金额的五倍及其以上,至多达到十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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