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网购包裹损坏谁担责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快递过程中若发生物品破损现象,应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责任。
倘若用户因其所购买的商品或接收的货物受到了快件延期送达、遗失、毁灭或内含物缺失的影响,其合法权益因此受损的情况下,用户有权向该品牌所有者、商标持有者、邮政编码或者是相关快递运单的管理企业提出赔偿要求。
同时,用户同样也有权利向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进行索赔,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9: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