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制饮品的经营范围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制饮品的经营范围:餐饮、奶茶、小吃的制售、奶茶、饮品、冰淇淋、小吃、烧烤、甜品的制售、餐饮制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等。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依照食品经营许可核定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适用本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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