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桡骨远端骨折多久能做伤残鉴定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当桡骨远端骨折在临床治疗后(大概在受伤后的3到6个月这个时间段),就可以着手进行伤残鉴定了。
这里面具体的时间得结合骨折的愈合状况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因素来综合考量。
要是骨折愈合得比较良好,并且没有出现明显的诸如感染、血管神经损伤等并发症之类的情况,那么大约3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始进行初步的评估了。
然而,如果在骨折愈合的过程中出现了延迟愈合,也就是愈合速度比正常情况慢很多,或者不愈合,即骨折部位一直没有连接起来,又或者出现了其他对功能恢复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像关节僵硬、肌肉萎缩等,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适当地把鉴定时间往后延长,有可能会到6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
在进行伤残鉴定之前,一定要确保骨折已经基本处于稳定的状态了,同时相关的医疗记录也必须是完整的。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伤残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让鉴定结果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患者的身体状况和伤残程度,为后续的治疗和相关事宜提供可靠的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桡骨远端骨折,3个月后,小朱觉得自己恢复良好想去做伤残鉴定。但负责鉴定的小李认为小朱虽无感染、血管神经损伤等并发症,但有轻微关节僵硬情况,应再等3个月。小朱认为自己恢复差不多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若无不良情况约3个月可初步评估,但小朱有轻微关节僵硬情况,小李要求再等符合规定。
2、小李从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性出发,要求小朱等待,是为了能更客观反映小朱身体状况与伤残程度,小朱应理解。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0: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