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了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伤害之后,如需进行法律层面上的专业鉴定,通常会要求申请人具备如下几项基本资料:
首先,作为个人申请方,必须向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人个人身份证件以便核实身份信息;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病历文件、诊断证明以及各类检查报告等详细材料,这些内容应当包含但不仅局限于患者的入院记录、各项手术操作记录及出院小结等关键信息; 再次,申请人还应按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规定,提交由其发出的正式委托书,若系自我委托进行鉴定的,则可能需就此特殊情况出具相应的说明; 除上述必备之务之外,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提供与伤害事件直接相关的现场照片、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 总而言之,申请人在准备鉴定所需资料时,务必力求详尽完备,如此方可更为有益地促进鉴定过程的准确无误及其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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