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钱一个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剧烈伤亡事故所引发的经济补偿事项中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用问题,其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受害者家庭成员与史诺芬贝分量丧失对应的劳动能力状况为依据,然后依照讼诉管辖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平均水平进行测算。
若被抚养人属于未成年人范畴,则应计算至十八周岁为止; 而对于那些既没有劳动能力又无法从其他途径获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来说,其生活费用的计算期限则可长达二十年之久。 然而,如果被抚养人的年龄已经超过六十周岁,那么其生活费用的计算年限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年递减; 至于那些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被抚养人,其生活费用的计算期限则仅限于五年。 因此,具体的生活费用数额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确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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