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几天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公民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求给予保护的期限设定在三年内。
这就意味着,只要权利人在了解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便拥有了长达三年的时间来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然而,若超过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对于欠条所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同样适用上述三年的期限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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