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要去登记的地方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这件事通常得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具体来讲哈,要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婚这种方式,那就得一起去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比如说,男方的常住户口在A地,女方的常住户口在B地,那他们就需要一起到A地或者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 要是一方提起诉讼离婚,那就得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里要注意,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要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像被告经常在C地居住,那诉讼就应该向C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事宜都一定是在登记地办理的。 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的。 比如,有些离婚案件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并不适合在登记地的法院审理,而是需要按照被告住所地等因素来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 总之,协议离婚是在登记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则要根据被告住所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这样才能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合规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打算离婚,双方起初协商协议离婚,但就去小朱常住户口所在地还是小丽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产生争议。后小朱改变想法欲诉讼离婚,又因小丽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在向何地法院起诉上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应到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小朱和小丽应协商选择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以符合法律要求。 2、对于诉讼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小朱需依据小丽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管辖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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