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合法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事以下情况,我们有权申请精神损失赔偿:
首先,当我们的人格权遭受不合法侵犯时。 人格权是指法律赋予每个人以诸如尊严、荣誉、人格自由等为主要内容的,作为一种独立于其肉体存在之外的法律人格而享有的,并且与个体人格密不可分的合法权益。 其次,当我们的身份权遭受到恶意破坏时。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利请求予以补偿精神上的损伤。 再者,如果我们的财产权遭受了严重的侵害。 财产侵权同样属于保护范围之内。 再次,若有人恶意损害已故者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泄露已故者的隐私信息或者毁损已故者的尸体等行为,我们同样具备追索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力。 最后,婚姻关系受损同样属于合理赔偿要求之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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