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员失踪案件的报案受理需符合以下标准:
首先,必须存在较为显著的人员失踪现场损害痕迹;其次,应有目击者证实失踪人员遭受了不测;第三,若失踪人员同时伴随车辆消失或者携带大量财富一同失踪,亦应视为可疑线索;第四,若身高不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失踪超过48个小时,也应当引起高度关注;最后,如果失踪人员在失踪之前与其他人存在严重的矛盾纠纷或者难以解释他人生离死别的原因且失踪事件已经持续超过叁个月,那么此类案例也应予以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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