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医疗费用。
需依据医疗事件对受害者身体造成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来进行结算和支付,但并不涵盖因原发性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 终审判决之后,如果确有必要继续接受治疗,则应当按照基本的医疗费用予以支付。 其次,关于误工费用。 若受害者拥有固定收入,将按照其由于医疗事件而导致的误工损失的固定收入金额来进行计算,而对于收入水平超出了医疗事件发生所在地上一个年度员工年均工资的倍数达到3倍或以上的情况,也应按该倍数进行计算得出结果;反之,若受害者并未拥有固定收入,将按照医疗事件发生所在地上一个年度员工的年均工资额度来进行计算。 再者,关于住院伙食补贴费用。 此项费用应当按照医疗事件发生所在地政府机构一般聘用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贴标准予以计算得出。 紧接着是陪护费用问题。 在受害者入院治疗期间,如需要专人进行陪护,则可参照医疗事件发生所在地上一个年度员工的年均工资数额来进行计算。 最后,关于残疾生活补助费用。 具体数额应当以伤残等级为依据,结合医疗事件发生所在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来进行计算,从确定伤残之日开始算起,最长可赔偿30年; 然而,当受害者年龄已达60岁或以上,则年限不得超过15年;而年龄达70岁或以上的人群,则年限不得超过5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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