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后身份证需要重新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特定情形下,公民无需进行身份证件更替操作,具体如下:
首先,倘若公民的户籍迁移后,其实际居住地仍然处于本省市区范围内且该城市属于市辖行政区划范畴; 其次,若公民的户籍迁移之后,目前所处的地理位置依旧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之内,那么此类情形便无需更换身份证件。 然而,若公民的户籍由本市市辖区或本县行政区域迁往他处,则此时必须向相关部门办理身份证件更替手续。 值得强调的是,当公民的户籍实施省际间的迁移后,其原居民身份证个人资料中的“户籍地址”这一项内容将发生变动,在此种情况下,也应按既定程序启动证件更替申请。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