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的经济纠纷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一定要清晰地明确双方的财产状况。 这里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两部分。 共同财产通常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来处理,在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双方在同居生活中所做出的贡献等各种因素,然后进行合理的分配。 比如,一起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生意所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共同债务方面,如果双方事先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倘若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就由双方共同承担。 比如说,为了同居生活而共同借款用于支付房租、购买生活用品等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 若其中一方在同居生活中支出了较多的费用,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是可以主张获得适当补偿的。 不过,这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支出情况以及这些支出与同居生活的关联性等。 对于具有赠与性质的财产,就像一方在同居期间送给另一方的贵重物品等,一般是不能随意要求返还的,除非存在法定的撤销情形,比如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要是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经济纠纷,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公正的判决。 总之,在处理同居期间的经济纠纷时,必须要紧密结合同居期间的具体实际情况,严格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合理、公正地处理好经济纠纷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生意获得收益,还共同借款支付房租等。后两人感情破裂欲分开,在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上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在同居期间为生活支出较多费用,但小李否认。小朱还想让小李返还赠送的贵重物品,小李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共同财产,应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分割时考虑双方贡献。共同经营收益为共同财产需合理分配。 2、共同债务方面,无约定则双方共同承担,如共同借款支付房租的债务。小朱若主张支出较多费用需有证据证明。赠与的贵重物品若无法定撤销情形不能要求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