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怎么赔偿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女方的赔偿主要涵盖以下这些情形与方式。
当是男方出现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时候,像是男方有重婚行为,也就是同时和另外的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还有与他人同居,在外与他人长期共同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对女方进行身体上的暴力伤害; 虐待女方,长期对女方进行精神或身体上的折磨; 遗弃家庭成员,不管女方而独自离去等情况,女方就能够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而这具体的赔偿数额,得结合过错的严重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然后综合起来进行判定。 另外,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做出了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把财产偷偷藏起来不让女方知道; 或者转移财产,把共同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变卖财产,将共同财产低价卖掉; 毁损财产,故意破坏共同财产; 又或者伪造债务,凭空捏造债务来损害女方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女方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让男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总之,离婚赔偿这件事,必须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主张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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