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离婚怎么处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同居关系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婚姻,因此不涉及到离婚这一法律程序。
在这段期间内,倘若双方存在着共同的经济财产或者对可能出现的子女抚养事宜存在困扰,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些问题。 然而,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通常而言,在同居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将被视为共有财产进行处理,除非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财产仅归属于某一方所有。 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将会根据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及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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