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配偶父母可以作为赡养老人扣除吗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中,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项目所指的父母,并不包含配偶之父母。
在此方面,纳税人仅能对自己的亲生父母、养父母或继父母所产生的赡养老人开支进行抵扣。
此外,女婿亦无法对岳父母的赡养老人开支进行抵扣。
对于纳税人而言,若需承担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费用,则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如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则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而若纳税人并非独生子女,则需与其兄弟姐妹共同分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均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的分摊方式可由赡养人协商决定,或是由被赡养人指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0: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