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户口可以不写收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如此,被领养儿童在他们的户籍档案中不会标注其为领养性子女。
然而,实际情况是,领养关系需要通过收养人在当地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的证据,以此来妥善证明他们与被领养儿童之间的亲子关系。 这项规定旨在保护领养家庭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并为儿童提供一个充满关爱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活氛围。 值得强调的是,被领养的子女,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准则上来讲,都享有与其父母法定的抚养、监护及未来的赡养权利,这与他们的亲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权益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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