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属过继孩子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想收养胞亲或亲戚家的孩子,请准备好相关的申请表及证明文件,在被收养者父亲或母亲居住地的收养登记处进行注册。
申请书上需详细注明的个人信息、收养原因以及被收养人的具体情况。 同时,还须出具有关你们婚姻状况与抚养教育孩子能力的证明。 所有资料齐全且审核通过后,便可顺利进行注册,完成对亲属孩子的过继程序。 希望大家都能遵守法规,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也要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四款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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